云南春膳食品有限公司普吉餐饮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前公示 我单位编制的《云南春膳食品有限公司普吉餐饮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云南春膳食品有限公司普吉餐饮配送项目 (2)建设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居委会第一村民小组 (3)建设单位 昆明春膳食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居委会第一村民小组,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中餐餐饮配送服务,预计配送人数为每天500至1000人,服务人群主要为周边学校的学生,新建部分为餐饮加工配送车间及污水处理站。项目总占地面积3510m2,总建筑面积为1180 m2。办公住宿楼占地面积240m2,员工餐厅占地面积220m2,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80m2,餐饮加工配送车间占地面积240m2。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项目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绿化标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晴天绿化,剩余部分经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附近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允许浓度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设停车场,主要为过往车辆所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路面扬尘和汽车尾气呈现无组织排放。由于每天进出车辆不多,地形比较开阔,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外排污染物强度很小,对大气影响甚小。 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在清掏、拉运污泥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恶臭,应该加强在清掏、拉运过程中的管理措施,以避免恶臭影响。项目定期对化粪池污泥进行清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各种噪声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减震降噪防治措施、自然衰减等可降低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和4a类标准。对居民区正常生活影响小。 4、固废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餐饮垃圾中废油和泔水使用有盖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昆明韬斌化工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委托环卫部门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区平面布置合理。该项目的建设,能够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15年8月7日至8月14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斌 电话:1821391333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居委会第一村民小组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工 电话:087164564068 邮编:650000 地址: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199号 日期:2015年8月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