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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院主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肇庆新区院主路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肇庆新区院主路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位置:本工程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起点为铁路西侧规划道路,起点里程桩号为K0+000,跨越广茂铁路后东侧接G321国道,终点里程桩号为K0+669.054。其中桥梁全长455m,标准桥宽9.0m(不含曲线加宽),道路路基段全长214.054m,道路与桥梁采用相同宽度。项目投资:5321.32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程序和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报批(公众参与贯穿过程中)。 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肇庆新区院主路建设工程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 联系人:冯生 电话:1392987556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留学人员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 联系人:潘小姐 办公电话:134207317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每天9:00-11:30,14:30-17:00)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供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予以落实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