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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专家说你这个 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排放应该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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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排放标准应该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是显然的。

那么 如果该 文化娱乐场所在厂界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那么是不是要同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依据是该标准适用范围是“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那么问题来了,这两个排放标准难道要交叉执行? 不应该啊,应该只执行一个才对,到底执行哪一个呢?


评审会上专家说 虽然是文化娱乐场所 但是因为厂界内自建了污水处理站(规模并不大,几十方每天的处理量)所以该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我个人不是很同意,但是拿不出什么依据 所以上来求助了。
发表于 2015-8-20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以哪个为主要噪声源?
比如化工企业有生产废水也有生活废水,难不成生产废水执行行业标准,生活废水执行综合标准吗?
你说的也不是毫无道理,专家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就是不知道你的主要噪声源是什么?
至于你说的交叉执行,噪声排放标准是厂界噪声,不存在交叉问题,因此一般有两个以及以上都是从严处理的。一个企业执行两个行业排放标准很多案例,都是从严执行,因为排放口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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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不影响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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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影响大局, 换个标准的名字,执行的值是一样的。。。。。

实际上这项目根本就没什么噪声。。。。。 污水处理站规模不大且是地埋式一体化设备 噪声也很小。

算了,我也不想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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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值不都一样吗?叫啥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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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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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专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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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吧。纠结这个没意义,反正噪声限值都一样的呵呵。能拿到批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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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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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执行社会生活噪声,而不适用工业企业,原因就在标准的第一条适用范围内。
工业企业标的适用范围是工业企业,同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没有包括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活动。虽然上一句中有固定设备的提法,但结合整个标准看,这个固定设备显然首先指的是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固定设备,其次是本标准中没有明确,但同时也不属于其他标准管辖范围的设备(比如路边的变压器),不能认为只要是固定设备就适用,这样就人为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社会生活标的适用范围很清楚的说明了是文化娱乐和商业活动过程中的噪声设备,污水站作为本项目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属于活动过程中的设备,应执行社会生活标。
如果按照那位专家的说法,娱乐场所的空调、电梯、音响等都是固定设备,统统应该纳入工业企业标准,那么社会生活标准到底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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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说啥就是啥 对于不影响大局的问题 没必要那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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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哪个标准都不涉及电梯啊,增压泵啊,这些都不归环保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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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梯啊,增压泵啊,都不在这几个标准中,都不归环保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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