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通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世纪商务城708 联系电话:0851-86814276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3日 2、工程简况 双水新区塔山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由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并获得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立项(水发改字[2011]35号)。项目总投资2482.73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水城县滥坝镇双水片区,建设全长0.95962km的城市道路,采用24m红线宽度,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车速30km/h,排水工程0.95962km。 3、环境现状调查 (1)地表水环境根据对项目区内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除氨氮、TP未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可以看出,水城河支流1和水城河支流2水质未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河流周边居民无序排放生活污水所致。 (2)根据对项目区附近泉点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除总大肠菌群外,项目区其余监测指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相关标准,地下水现状质量较好。 (3)环境空气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TSP、PM10、PM2.5、NO2、CO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对敏感点噪声实际监测值,所有监测点全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的要求。 3、 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和交通的各项规划。拟建项目正是按照六盘水市发展和建设生态城市,调整经济结构的总体目标要求而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该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水城县双水片区路网结构,加强了城市片区间的交通联系,极大地推动了道路沿线的经济开发,促进了城市化建设、城市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等方面。为经济开发及商贸、金融、文教、城市服务业、住宅等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推动城市的建设、城区的改造与发展,从而使整个城市的环境面貌有较大的改观。因此,本项目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六盘水市快速发展的必要要求。 本项目评价区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虽然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的双水新区塔山路建设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建议 (1)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公众的意见,指派工作负责的同志维护群众利益;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加大对工程绿化和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的投入,加强工程营运管理; (3)随着设计的不断深化与优化,为使道路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对本阶段措施进行优化,达到“三同时”的要求。在进行环保验收时,也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4)为工程施工期、营运期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实行抽样监测和跟踪监测,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