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 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生产项目 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环评报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30000吨/年漂白粉及20000吨/年次氯酸钠生产项目,工程位于松木经济开发区建滔化工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1345m2(约17亩),为规划的工业建设用地。项目总投资为13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环境空气: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工艺尾气主要来自回转窑以及次氯酸钠反应罐尾气,未反应的氯气和粉尘由尾气处理系统中的尾气风机抽出,汇集到尾气总管,进入循环碱液喷淋的二级碱洗塔去除氯气和粉尘后,再由尾气风机抽出通过25m高的烟囱外排。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中氯气的无组织排放,漂白粉微量潮解产生的HCl的无组织排放,漂白粉包装产生的粉尘,筒库顶呼吸孔和库底卸料会产生粉尘。油烟废气排放点主要在食堂厨房, 油烟废气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至屋顶高空排放。 ⑵废水:含氯废气通过两级碱洗塔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中主要为未反应的氯气以及回转窑产生的粉尘,该碱洗液可掺入次氯酸钠产品出售,不外排。车间清洁废水与初期雨水通过地沟汇集到收集池后,送建滔化工中水循环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或回用。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建滔化工中水循环处理站排放或回用。 ⑶噪声: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其噪声值范围约为90dB(A),通过选用符合我国机械设备噪声标准的设备并经过严格采取消声减振等处理措施,厂界处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⑷固体废物:主要为漂白粉包装收尘、废漂白粉包装袋、生活垃圾,收尘可回收做产品出售,废漂白粉包装袋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松木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现场、当地报纸和环保网站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阳市鸿志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松枫路三期创业基地19栋 联系人:陈益铭 电 话:15207337890 环评单位: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15号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苏眼井1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874770565 电子邮件:hypjs825540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