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境影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安图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情况简述 (1)规划范围 安图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面积为1047.09hm2,占地分为三个区块——中心区、发展区、物流园。 中心区四至范围是:东至红丰村村道东1569m处,南至203省道,西至红丰村村道1200m处,北至铁路。面积为655.13hm2。 发展区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东至文化路,南至美人松路,西至池北大街,北至松柏路,第一部分面积为68.46hm2;第二部分北起203省道,南至美人松路,西起松花江大街东至林区边缘,第二部分面积为285.6hm2。发展区总规划面积354.06hm2。 物流园四至范围是:北起枫林路,南至铁路,西起原二道镇粮库,东至枫林路与铁路交汇。面积37.9hm2。 (2)产业定位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等手段,以推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识为重点。以天然矿泉水产品开发为主要产业,带动开发与矿泉水有关的行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矿泉水开发建设产业链。逐步由低端产品向稀有、特色的高端产品方向发展,并细化产品,通过产品品种的创新,丰富和拓展矿泉水产品结构。 二、园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水环境 根据安图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园区的入区项目准入原则、建设性质和拟建行业,园区内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瓶废水、反渗透废水等,污染物浓度均不高。园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池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二道白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对于入区工业企业,规划环评很难预测其工艺废气排放情况,只能通过单项环评进行工艺废气的准确预测与评价。 根据园区供热规划,园区内发展区、物流园将依托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2#站(不在园区内)进行集中供热;中心区则将依托拟建的园区集中供热锅炉房进行集中供热。 因此规划实施后,园区仅在中心区内新建集中供热锅炉房,预计烟尘产生量为1130t/a,SO2产生量为300t/a,NOx产生量为250t/a。 目前锅炉烟气治理技术已经较为成熟,通过干湿两级脱硫除尘(陶瓷多管除尘+尾部湿式脱硫塔)技术可以使除尘率达到97.5%以上,脱硫率达到75%以上,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及SNCR等脱硝技术可以减少氮氧化物产生60%以上。只要各集中供热锅炉房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烟尘排放浓度可低于50mg/m3,SO2排放浓度可低于150mg/m3,NOx排放浓度可低于120mg/m3。锅炉烟气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另外,入区企业应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防噪措施,对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开发区将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将产生高噪声企业与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相邻,每个企业都要有一定的隔离带,因此,区域整体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固废物 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发展,未来的固体废物将以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为主,且产生量将逐渐增加。园区建成后将在区内推广实行垃圾分类制度,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规划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环评结论要点 《安图长白山矿泉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8)》符合《安图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要求,与区域总体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园区进一步的规划规模适宜。 针对园区后续发展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均将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双达标”,在采取点源治理与区域集中控制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园区后续发展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园区的后续发展建设能够被公众所认同,所以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园区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开发可行。 四、公众索取项目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1、索取方式:园区管理部门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0433-5896707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04418137 2、索取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园区内现有村屯居民以及二道白河镇乃至安图县当地的各界公众 2、主要事项 (1)公众就园区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2)公众就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园区管理部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园区管理部门单位、园区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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