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府东一路—城南大道)给水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府东一路—城南大道)给水工程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位于长安区城区,长安区学府大道(府东一路—城南大道)给水管线全长1491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地洒水抑尘,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施工弃土可结合道路修建用于路基和路肩填土,如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施工期弃渣土通过采用上述处置途径后,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应在工地边界设置硬质围栏,对开挖裸露处洒水降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基本不产生影响。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基本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少。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为: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91695120,联系人:王工。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二环南路九座花园2401室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为,建设单位:西安市长安区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13772056592,联系人:李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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