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廉江市雅塘镇四角塘矿区高岭土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廉江市雅塘镇四角塘矿区高岭土矿项目 建设单位:廉江市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廉江市雅塘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02′01″,北纬21°35′15″。 建设内容:矿区由2个矿段组成,总面积0.19km2,第一矿段由12个拐点圈定,面积0.16 km2,开采标高+40m至+5m;第二矿段由5个拐点圈定,面积0.03km2,开采标高+40m至+5m。以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高岭土,生产规模为15万t/a。矿山总生产服务年限约为16a,其中矿山基建期为0.5a,正常生产期15a,闭坑治理恢复期约为0.5a。矿区由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变配电房、矿石临时堆场、排土场及设备维修场地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与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采用凹陷型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层阶梯式开采,采用挖掘机直接开挖的采剥工艺。矿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开采过程产生的采装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废气。这些废气污染物均属无组织排放,主要对生产作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矿区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主要防护措施如下: (1)采装粉尘 本项目配备有洒水车,评价要求矿区装卸作业时必须对矿石进行充分预湿,增大含水率,以减少装车和下料过程中粉尘的产生量。通过大气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均在场内进行,距离居民点较远,影响很小,措施可行。 (2)车辆运输粉尘及废气 针对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评价要求:①装车时应将矿石装牢固,表面洒水,增加石料含水率,加盖篷布密闭;②项目内设置轮胎清洗池,进出车辆严格进行轮胎清洗;③加强运输道路监管与维护工作,对于破损路面应及时进行修复;④矿区已拟配备一辆洒水车,评价要求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开采工作面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可得到有效地控制,减小对居民、农作物的影响,对道路沿途环境影响较小,评价措施可行。 同时,车辆运输过程中会排放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评价要求:①项目必需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②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③加强管理,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测,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损坏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提高运输效率。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矿区淋滤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1)车辆冲洗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出场的运输车辆需进行清洗,项目出场处安装有自动喷淋系统对车辆进行冲洗,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评价要求在项目车辆出场处设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车辆冲洗废水SS浓度小于70mg/L,回用于采矿区洒水抑尘或项目周边绿化。 (2)矿区淋滤水 矿区在一定的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的条件下将形成淋滤水,矿区淋滤水含大量泥沙,若直接排入项目周边水体会影响其水质,因此项目建设排水沟收集矿区淋滤水,排水沟终点连接沉砂池,沉淀后的淋滤水可回用于矿区抑尘。 (3)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满足(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可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灌溉,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原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运输车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均露天设置在采场区,产生的噪声经地层隔声后,不会影响到地表的声环境。同时各种设备距矿区边界都有一定距离,噪声经距离衰减、声屏障和空气吸收等作用,矿区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污泥、淋滤水沉砂池污泥、采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和弃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 隔油沉淀池污泥:该污泥含运输车辆废油等污染物,项目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漏油、滴油等,产生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4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淋滤水沉砂池污泥:定期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 采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和弃土:运至项目矿区西端旧采坑中,评价要求排土场按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措施。 5、生态影响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矿石采装、运输等。因此,矿山开采可能会对地形地貌、土壤侵蚀、野生动植物、农业植被、土地利用结构和景观格局产生影响。 矿山开采以“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为指导,实行边开采边绿化,应做到项目完工一项,矿区绿化一片;矿路通到哪里,路两旁的植被种到哪里;工程项目验收应和绿化工作验收同时进行。 在服务期满后,矿坑外缘修建截排水沟进行疏导排水,以防地表水直接汇入采坑。采坑底部设集水池,积蓄大气降水,坑底采用黄土加土工布防渗,修建排水泵站,用于矿山复垦绿化植被用水。采坑边坡清理、稳固,梯级绿化。最终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方针和政策的要求。通过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运营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使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民居、文教、医院、办公、企业、政府机关内进行。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张贴公告 在项目选址附近社区公告栏、人口密集区或人群主要进出入口、通道等张贴公告。 2、发放调查问卷表 在项目四周的住宅、办公、文教点等敏感点附近发放调查问卷。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可以在公示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者提交书面意见等,对本项目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1号 邮编:5114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1- 65826709 建设单位:廉江市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廉江市廉安中路3号底层 邮编:5244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219582537 七、公告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廉江市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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