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东泰家园居住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棚户区改造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以南,南顺城路以北,东顺城街以东,松山街以西区块。项目总用地面积61332m2,总建筑面积为122995.30m2。拆迁198户棚户区居民。本次危旧房居民安置全部回迁安置。回迁安置面积采取“拆一补一”政策,回迁共建筑面积19800m2,总投资31754.86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然后进入抚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汇入松江河。本项目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减振及绿化等措施,可使厂界处噪声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本项目各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这样对小区住宅的环境影响较小。开发商设计有餐饮门面功能的建筑时必须设计修建专用公共烟道,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设立噪声防护距离。商网内设立产生污染的经营场所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建设,项目所排废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部分固体废物可被再利用,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13664428822 环评单位: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544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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