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洪扬矿业公司砬子沟钾长石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集安市洪扬矿业公司砬子沟钾长石矿建设项目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集安市洪扬矿业公司砬子沟钾长石矿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集安市头道镇砬子沟村东北的老李后沟两侧,总投资为703.2万元,年开采钾长石原矿1.5万吨,矿山服务年限3.14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提出以下处理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钾长石矿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工业场地扬尘、热风炉烟气等,通过除尘脱硫设备,可以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合理安排工时,避免在大风天气装卸,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治理后,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井下涌水,其中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井下涌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小部分外排砬子沟河,对区域地表水体(砬子沟河)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以及生活垃圾、炉渣等,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表土堆放在指定地点,闭矿后用于矿区恢复,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主要表现在热风炉房、木材加工房、皮带井提升机房、主扇房等设备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杜绝夜间生产,定期对设备进行减震降噪维护,能够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企业通过合理规划用地,严格限制工业场地的占地面积,加强厂区绿化力度,闭矿后及时对矿区进行恢复,能够最大限度减轻项目运行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日期为2015年8月6日~8月1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和龙市利源铁矿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集安市洪扬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联 系 人:冯 工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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