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前星沟流域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期:2015年9月21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南川区前星沟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规划的主要内容
前星沟流域规划范围为全流域,面积38.9km2,河长9.5km,流域全部位于南川区内。根据“规划报告”,本次前星沟流域总体规划为“以金佛山水库水源为主,其次为水力发电、水资源涵养、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共包含总体规划、灌溉规划、供水规划、水电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水利管理规划,共7项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整个前星沟流域。
二、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
1、对生态影响
(1)陆生植物:斑竹林电站工程占地、库区淹没和施工将导致的植被破坏,但破坏植被量少,主要为本地常见种、广布种,破坏的植被经过一段时间的可以部分恢复,同时,流域规划主要以生态保护为主,规划退耕还林、农村生态移民、农业科学种植等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的实施,总体有利于流域陆生植物保护。
(2)陆生动物:电站河道减水段350米,在严格按照要求下泄生态用水量,不会对原栖息于此的两栖类造成毁灭性的影响。水库增大了水域面积,对大多数野生动物,特别是涉水禽类是有利的。总的来看,规划实施对流域陆生动物影响不大,流域的生态建设可为陆生动物提供更好的生境,流域规划的实施总体有利于陆生动物的保护。
(3)库区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可能增加,而在减水河段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将会有大幅度下降。水坝形成后,洄游鱼类无法洄游,对鱼类产生一定的影响。
2、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规划方案不增加当地污染负荷。随着高山生态移民,灌溉方式及农业化肥使用的科学化,流域内总体污染负荷将降低,有利于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3、社会经济:
(1) 经济:水电站建设,缓解电力紧张状态,促进流域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增加当地群众经济收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农业:改变农业生产灌溉方式,将有利于灌区保育地肥,对农业生态有正面影响,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作物生长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4、其它
(1)对金佛山自然保护区:电站库区形成水域将形成湖光山色的景观,对金佛山风景名胜区的景观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2)金佛山水库:保护了流域水质不受污染,给金佛山水库提供优质的水源,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高流域保障了金佛山水库的水质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金佛山水库。
(3)水文气候:电站库区流速减缓,坝下350米河段减水,但影响区范围较小。
三、环境影响防治与减缓措施
1、环境质量防治与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废水收集处理后生化处理后供农用,不排入水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南川垃圾处理场处置,严禁一切形式的超标污染物排放。
加强流域控制与预防,减缓农业面源污染,在电站库区及沿河两岸划分为禁养区,禁止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水体。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无害化处理,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农村生活烧薪对生态的破坏。
2、生态环境影响
(1)植物保护措施:减少生态和植被的破坏,主体工程的设计应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对有保护价值的植物,设置警示牌保护,必要时应移栽至安全地段。对破坏的植被及时恢复,以护生物多样性。
(2)动物保护措施: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杜绝一切不利于动物生存繁衍的活动,施工结束后应加快植树造林、恢复生境,为动物的生存与繁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严禁电鱼和炸鱼、毒鱼等事件,尽量避免在鱼类繁殖季节施工,严格控制和避免新的污染源产生。严格保证河道保持基本的生态流量。对流域内保护鱼类,采取生态保护、人工增殖等措施。
3、水土保持
施工中针对区域地形、地质条件,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设计施工道路、渣料场选址,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减少弃渣量,防止弃渣进入河中或造成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与相关政策、规划也是相协调;规划不会破坏流域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规划实施后,有利于当地农业发展,保障饮水安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积极保护野生动植物;在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后,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将使流域生态环境和得到进一步改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次流域规划方案合理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重点为工程占地范围、受工程影响的前星村居民。
2、公众参与方式: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3、征求时间: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5年9月21日~ 10月11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4、意见反馈: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实施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8996700882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及医药;建材火电;社会区域;冶金机电;农林水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电话:023-67854614 传真:023-67733777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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