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 项目基本情况: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本项目改造区域分为9个地块,分别为南广小区地块、祥泰人家地块、北富小区地块、阳光新城地块、如意雅居地块、军缘小区地块、阳光小区地块、西善小区地块、华府小区地块。建设单位双辽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93761.41万元。 建设单位:双辽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对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经围栏、来往车辆冲洗等措施治理后,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噪声采取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旱厕内,不外排;建设材料垃圾及生活垃圾送至指定的垃圾回收站处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采取及时清运工程废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居民产生的油烟和停车场来往车辆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区域内地下车库风机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故本项目废水直接由小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双辽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入西辽河。 (2)噪声: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停车库排风机产生的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建议采取以下减噪措施: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车库排风机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居民烹饪过程产生的厨房油烟。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烟气经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3m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对小区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此外,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经采取处理措施及绿化措施后,汽车尾气排放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物: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是物业管理人员及常住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小区服务人员每天及时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经处理后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四、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双辽市,属于公益性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该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以做到废水、噪声和固废物等达标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允许范围内。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各地块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项目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1、索取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630966533 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04418137 2、索取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双辽市居民及当地的各界公众 2、主要事项 (1)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2)公众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地方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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