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点淡蓝色 于 2015-10-12 16:30 编辑
长洲岛纵一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将长洲岛纵一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洲岛纵一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和平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于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和平村,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长约1317米,设计速度20km/h,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次干道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90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完善该片区交通路网,大大提高该片区组团以及片内组团的对外交通能力,优化区域的交通状况,缓解现有的交通压力,方便当地居民出行,提升该区面貌及形象,进一步优化当地路网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提高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地址:阳江市区桔子北路23号 (3)联系人:谭永强 (4)联系电话:13542688160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3)联系人:梁女士 (4)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传真:0755-8925062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进行数值模拟)——报告送阳江市阳东区环保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阳江市环保局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广东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和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项目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2)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6)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3日。 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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