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飞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吉林省飞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省飞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飞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东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大街东侧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大街东侧,该公司租用长春市浩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厂房用于生产和办公,项目东侧为荣发筑路集团,南侧为长春市宇环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长春市浩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吉林省荣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到厂区的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用作农肥,待合隆污水处理厂运营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到合隆污水处理厂,然后汇入伊通河;油漆废气均采用废气处理装置,二甲苯、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塑料工件抛光、打磨工序粉尘及铁制品工件打磨工序粉尘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燃烧机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噪声源为注塑机、风机等设备,设备均至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的影响,能为环境所接受。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人:于工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飞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大街东侧 联系 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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