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潍坊哮喘病医院搬迁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项目概况:潍坊哮喘病医院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68号,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主要含集门诊、病房、办公室为一体的综合楼6060m2和附属用房10m2。综合楼内设五个治疗区,门诊设检验中心、过敏原检测治疗中心、理疗康复中心、医学影像中心、高压负离子氧治疗中心、鼻科等科室等。医院配有数字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X射线机等医疗设备。环境优雅,服务温馨。项目正常营业时,每日平均可接诊150名患者,全年约5.5万名患者。为了充分利用潍坊鹤祥安养中心的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患者,医院决定搬迁至潍坊鹤祥安养中心内,新院位于潍坊市高新区宝通街与金马路口南500米,占地面积14800m2,建筑面积12500m2,主要含集门诊、病房、办公室为一体的综合楼12000m2和附属用房500m2。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类别,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为了减少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其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本项目引进先进的设备,提高绿化率。公司在全部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并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并分析周边主要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
6、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1、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3、除阅读公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