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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移动智能服务创新园项目》环评全文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3]215号)等相关规定,拟将《中关村移动智能服务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中关村移动智能服务创新园项目,由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29号。东临规划安宁庄西路(现状西二旗中路),南临规划安宁庄北路(现状西二旗南路),西临西二旗西路,北临规划安宁庄北二路(现状铭科苑小区)。该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0421.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044.5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规模211475.2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36569.32平方米。建筑密度35.95%,容积率3.5,绿地率30%,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6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预计投入使用时间为2019年12月。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的施工期,包括施工噪声和扬尘,其中以施工噪声尤甚。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单体设备声源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部分设备声源高达120dB(A)。根据类比调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昼、夜声级均很难达到GB12523-2011所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要求。装修阶段后,施工噪声昼间声级能满足标准要求,但夜间声级仍有超标。因此,应该对施工期噪声污染引起足够重视,特别要加强与周围居民和师生的沟通,采取必要的减缓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期间的噪声和扬尘扰民。但施工期的污染比较短暂,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2层至地下4层均设停车场,共计地下停车位1475个。均采用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风6次,共设计36个排风口,高度2.5m。本项目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5倍限值NOx0.6mg/Nm3、CO15.0mg/Nm3、非甲烷总烃10.0mg/Nm3要求。根据地下车库排气口个数和高度进行计算,车库污染物排放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标准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个食堂厨房均安装光解氧化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在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的去除率可以达到85%,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小于2.0mg/m3要求,可达标排放。配套服务中心食堂的油烟口位于配套服务中心楼顶南侧,排放口高度约22m,与其最近的居民楼为北侧的铭科苑9号楼,距离64m;其余两个食堂公用一根油烟排气筒,排放口位于10#楼顶南侧,排放口高度为62m,与其距离最近的住宅楼为西侧的燕尚园9#楼,距离218m。拟建项目的两个油烟排放口位置均符合“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不小于20m”的规定,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所在地区属于清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范围。清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5万m3/d,主要承担北部城区居民的污水处理,但基本已经满负荷运转。为解决清河流域目前三座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北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现状,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本项目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因此从建设进度上,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早于本项目建成,可接纳本项目污水。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主要承担清河流域内,超过上游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北苑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污水量以及回龙观、孙河组团的污水。因此从汇水范围考虑,在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可以接纳本项目污水。因此本项目废水排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的方案是可行的。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非正常情况下,生活污水管道和化粪池、隔油池等可能会下渗,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部位将进行人工防渗,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因此,采取相应措施后,事故工况下渗出液进入地下水系统后对区域地下水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本身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公用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地下车库风机、各类水泵房、冷冻机房、冷却塔、风冷机组等。拟建项目设置一个冷冻机房,位于10#楼地下一层,冷却塔位于楼顶,供9#楼、10#楼、11#楼和改建锅炉使用,其余建筑采用风冷式水冷机组制冷,风冷机组位于楼顶。生活水泵、污水泵等均位于地下,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外排噪声对外界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为冷却塔及空调风冷机组。 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噪声预测模型预测,项目各噪声源在东厂界、南厂界处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北厂界、西厂界可以满足2类区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没有使周围敏感点噪声现状值明显增加,基本不会对上述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生活垃圾将按照一般城市垃圾统一处理,纳入该地区的环卫垃圾消纳系统;垃圾贮存和收集均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袋和垃圾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只要制定严格的收集、存放和外运规定,采用封闭存放和外运措施,防止飞扬、异味和运输过程中的遗洒,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首农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3811780052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1133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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