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新宝龙钻石国际” 4、建设单位: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5、工程规模:租用 “新宝龙钻石国际”裙楼1F、4F~6F作为项目用房,租赁建筑面积3200m2,不新增占地,不新建房屋。 6、建设内容:本项目设置医疗美容科(皮肤科、口腔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外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配套建设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全院人员共计80人,设置床位20张(其中牙椅4张),不设置传染病和放射科室。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36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及有关文件进行分析和研究,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及社会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建议,为该项目环保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感到满意?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您认为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拟建项目应注重哪些环保措施? 5、您对拟建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 6、您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7、拟建项目的建设对您有哪些影响(包括有利和不利影响)?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或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电话。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公告期限为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3日,如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海铜路1号“新宝龙钻石国际” 联系电话:18615517618 环评机构: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天宝路116号润安大厦B栋16-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1513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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