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拟建道路为南北走向,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570.620,全长570.620m,南接老袁茄路,北接已建新袁茄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度44m,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道路总占地约为65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照明、交通、景观绿化及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约8600万元。 拟建项目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叉工程、人行道工程、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声环境影响: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噪声值很高,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周边农户等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具尾气。扬尘主要来自于土石方开挖、施工活动扰动、散装施工材料如水泥、砂石料装卸、车辆运输等。尾气中污染物主要为CO和烃类。由于拟建道路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周期短,且使用机械较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环境可以接受。 (3)水污染源: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水来自于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换填土及拆建建筑垃圾。 (5)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开挖地面,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 2、营运期 路面行驶的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排放的汽车尾气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推广湿式作业,加强洒水防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专门人员对车辆进行冲洗和监管,在出口处冲洗轮胎泥土,冲洗废水设沉淀池处理。 露天堆放的易扬撒的物料或48h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覆盖;禁止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散装物料运输应密闭运输。 对可能闲置3个月以上的工地进行覆盖、简易铺装或绿化;申请项目竣工验收10日内清除建筑垃圾。 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采用分段封闭施工方式,缩短工期,避免大风天气施工。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产生 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 外购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拌合站,路面使用改性沥青混凝土。定期维护施工机械设备,减小施工机具尾气的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施工人员燃料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 运输工程弃渣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应限定车速。 (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开工15日前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说明其工程项目、场所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采用低噪声、振动小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及材料运输计划,施工车辆尽量避免在主干道和居民稠密区通行,避开行车高峰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运作。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必须按重庆市相关办法规定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公告周边相关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建议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人工作时间,或对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噪声严重影响。 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管理。在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在周边居民点附近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含石油类及悬浮物废水应通过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经投加絮凝剂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由吸粪车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临时排水沉淀后通过临时排水沟(或管涵)排放。 施工材料堆放地点、表土堆场应远离附近地表水体。大风天气运输材料时应加蓬覆盖。水泥、石灰等粉状建筑材料应仓库存放或用油布覆盖。 合理安排施工期,跨水体路段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和降水较少的季节施工,同时合理施工布置,避免涉水施工。桥基施工中的废渣及时送至填方路段,以避免对水体造成影响。 (4)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施工活动布置在施工征占地范围内,少征临时占地。剥离表土单独存放,存放地四周布设临时拦挡。 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做好工程完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采取分期和分区挖填,施工结束及时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大规模土石方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在施工雨季来临之际,可选用防雨布或塑料薄膜进行铺盖。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减缓措施 加强道路两侧、边坡及敏感点附近的绿化。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运输散料的汽车料斗应采取加盖或采用篷布遮盖。 (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道路运营期管理,在路段沿线敏感点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加强交通疏导,减少鸣笛噪声扰民及高峰段交通噪声的影响。 根据道路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结果,在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超标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使其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须尽快进行道路绿化带及护坡绿化工程的建设,并加强路面保养。 对于规划的其他集中居住区,建议按照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尽量将临公路第一排建筑规划为商业、工贸、公共活动场所;噪声防护距离内应考虑加强绿化、加高建筑围墙;住宅应将厨房、厕所、客厅布置在临路侧,卧室布置在远离道路侧;临路住宅均采用隔声门窗。医院应将门诊布置在临路侧,住院部布置在远离道路侧。 对于规划小学、中学,按照《中小学设计规范》执行相关要求。 四、风险评价结论 采取设置减速带、减速墩和提示标志,并公布事故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在重点敏感点位设置报警电话。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指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尽可能避开人口稠密区、闹市区等敏感区域。道路敏感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等措施。 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的保证措施,防止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超速、违章回车等。运输危险品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三张证书,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在不可预测情况下,发生了危险品事故时,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模式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带来的各类污染因素经落实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均较小。综合而言,只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认真落实项目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居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办公等。 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网站上刊登《大渡口区新袁茄路南段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处张贴公告并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九、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 联系人:谌毅力 18581300861 环评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023-61513290 联系地址:重庆市石桥铺渝州路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