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庆达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车用聚氨酯泡沫塑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长春市庆达内饰件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在该现场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长春市庆达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车用聚氨酯泡沫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经济开发区和顺路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100万立方米车用聚氨酯泡沫塑料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3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及其治理措施: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仅在服务期有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利用集风罩收集,经处理,排放甚微。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及其治理措施:本工程无生产废水,只有部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理。 3.噪声及其治理措施: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和生产机械噪声。汽车作为流动生源,只存在瞬间影响,并且在园区低速行驶时,产生的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的废弃物进行外送填方处理,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统一处理。经上述方法处理后,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拟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选址于长春农安县合隆经济开发区,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以满足所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须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情况下,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长春市庆达内饰件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区内现有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①您对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③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④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公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以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长春市庆达内饰件有限公司 史慧 联系电话:15104329989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清华园小区3-7-84 邮编: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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