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〆_Forever 于 2015-10-27 10:2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承担了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仓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概况 项目名称: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仓库项目 建设单位: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大望街58号,总投资29.8万元,新建丙类仓库40m2。本次所建丙类仓库建成后对外租赁(租赁给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故本次环评只对仓库的建设过程进行评价,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具体运营生产需另作评价。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扬尘 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如下: ①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 ②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 ③车辆往来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及车辆往来排放的机动车尾气。 (2)废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①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 ②施工工人日常产生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源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①平整场地、挖填土方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②内外装修装饰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4)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①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 ②施工时产生的其它噪声。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表分析与评价的结果,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通过本次评价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而得到有效改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建设项目单位 1)建设单位: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望街58号 3)联系方式:qi.yu@delphi.com 五、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鞍山市南中华路大德翠韵华庭 3)联系人、联系方式:李工024-3165948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创姿(沈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仓库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求征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范围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②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③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④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八、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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