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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王奔镇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双辽市王奔镇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447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处理720t畜禽尸体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地点四周1000m范围内均为耕地,项目东侧、西侧及北侧均紧邻耕地,项目南侧与西北侧均紧邻乡道,距离项目建设地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方向1000m的呈祥村居民。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双辽市王奔镇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双辽市王奔镇呈祥村
联系人:靳万禄
电 话:18744566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贵枫园小区正门
联系人:阎毅
电 话:0437-3286555
四、主要的环境影响
1、工程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等产生影响。
2、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少量消毒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汽、食堂油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上述各污染因素采取有效防止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与少量消毒废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SS等,生产废水中主要包含的污染物为油脂、BOD5、COD等,消毒废水中主要包括的污染物为ClO2与SS。生产废水首先经过油水分离器去除油脂,分离出的油脂封装售卖给饲料加工厂。去除油脂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消毒废水混合,混合废水水量为0.26t/d,混合污水共同排入厂区内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三种废水混合的过程中,消毒废水中的ClO2起到消毒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选用盛金源环保公司生产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该设备采用AO2工艺,污水经过厌氧—好氧—好氧生化处理后,出水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用于厂内绿化灌溉。冬季的处理出水储存在厂区内的储水池内,待来年开春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不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
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与食堂产生的油烟。
生产过程中化制机内产生的蒸汽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少量恶臭气体。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209t/a,产生速率为0.0001kg/h。本项目选用的化制机自带除臭器,通过除臭器内的吸附剂去除大部分气体污染物,去除率为95%(至少),除臭器更换的废弃吸附剂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1045t/a,排放速率为0.000005kg/h,排放浓度为非甲烷总烃0.00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0.0018 kg/d(0.648 kg/a)。油烟净化器的去除率约为75%,经过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油烟排放浓度为0.075mg/m3,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标准2.0 mg/m3限值范围内。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化制机、热水罐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50-70dB(A)之间。建议首先选购低噪音设备,设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安装消声器,并在厂内及厂界处绿化,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1类区标准要求,使噪声对人及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除臭器更换的废弃吸附剂,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则固体废物量为0.005t/d(1.8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同废弃吸附剂定期运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双辽市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双辽市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很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只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如下: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4)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9日,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双辽市王奔镇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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