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规划范围包括甲子镇行政辖区范围,甲子镇管辖区范围内有16个村委会,167个自然村,216个经济社,总土地面积为151.78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为将甲子镇以产业侧重向农业发展,突出发展旅游业,工业和商贸业的发展与农业发展并存。规划产业布局为“一心、六区”的格局,一心:即甲子中心镇区旅游服务核心区;六区:即新民休闲旅游度假区、谭仙产业园区、海南民族民俗文化园、农业观光瓜菜种植及热带农作物区、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观光农业种植及畜牧业养殖区。规划期限为2015年-2030年。 随着规划的实施,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噪声、生活垃圾、等环境污染因素,以及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届时将采取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噪声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生活垃圾将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处理后,上述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将采取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36019898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城路04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电话:0898-65320049 传真:0898-65320049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贤路2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和标准,将按照以下程序逐步完成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1、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项目评价重点,确定环评工作重心等; 2、进一步的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3、汇总和分析前两个阶段的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是否赞成实施“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建设; (2)实施“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建设对所在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3)公众就“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在实施“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建设的过程中对公众的何种环境不利影响最大; (5)其它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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