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衡锋铸钢有限公司扩建VD真空精炼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眉山市衡锋铸钢有限公司拟在眉山市东坡经济开发区东区在原厂房内扩建VD真空精炼生产线建设项目,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VD真空精炼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眉山市衡锋铸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总投资:投资198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扩建VD真空精炼生产线,占地面积约为3335m2。新增年生产能力1万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1)废水 排水包括主要由生活废水组成,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流经园区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标准。 (2)废气 主要为精炼炉开炉时产生废气经过气体冷却除尘器处理过后排放入空旷厂房内,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真空罐盖台车、真空泵、水环泵、增压泵、及喷射泵等各种机械设备。噪声强度在75~95dB(A)之间,噪声经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固体废弃物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在落实“三同时”和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并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单位:眉山市衡锋铸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总
15884307096 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28-85543016 电子邮件:cdhsy@126.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上表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眉山市衡锋铸钢有限公司)、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