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内蒙古武川县李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第一次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内蒙古武川县李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元山铁矿年21万吨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09年10月20日-2009年11月03日。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武川县李鑫矿业有限公司小元山铁矿年21万吨采选项目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西乌兰不浪乡小元山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生产主要是铁矿石的采挖和铁精粉的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开采铁矿石21×104t/a,选矿21×104t/a,生产铁精粉6.20×104t/a。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下盘竖井开拓,主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 服务年限:6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3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00.00万元,流动资金估算为230.00万元 项目建设概要: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县城可可以力更镇295°方向,直距 50km。行政区划隶属武川县西乌兰不浪乡管辖。东经:110°50′30″- 110°51′30″ 北纬: 41°14′30″- 41°15′30″ 呼和浩特市—武川—百灵庙的公路(柏油路)从测区北侧东红胜乡政府所在地通过,由东红胜乡向南至矿区约9km,为乡村土路;武川-固阳公路(柏油路)从矿区东南西乌兰不浪乡政府所在地通过,矿区至西乌兰不浪乡政府所在地330°方向,直距约17km,为乡村土路。西乌兰不浪至武川县城可可以力更镇60km。均可通行汽车,交通条件较便利。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武川县李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205641901 通讯地址: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乡 联系人:张经理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鄂尔多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13810736145 电子邮箱:hujl1979@163.com 联系人:刘工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 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水、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尤其是尾矿库建设、运行以及封库三个阶段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水、气、声、渣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针对尾矿库的风险防范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设和要求。 ①您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何? ②您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什么,影响程度如何? ③您对项目污染防治的建议和意见? ④您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并说明理由? 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⑥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来函、来电、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