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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四川省隆昌永达矿业有限公司隆昌县永达煤矿(二井)扩建工程第二次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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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jw 发表于 2010-6-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隆昌永达矿业有限公司隆昌县永达煤矿(二井)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隆昌县永达煤矿(二井)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省隆昌永达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隆昌县石燕桥镇油房村
总投资:17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本工程以原隆昌县永达煤矿进行扩建,矿井原核定生产能力3万t/a,扩建后规模为6万t/a,矿井服务年限6年。本矿井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矿井井田开采的设施建设,地面设施的建设供水、供电、通讯、采暖、通风、防洪及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1)生态环境
通过调查矿山现有采空区对应的地表植被生长状况良好。评价认为,隆昌县永达煤矿(二井)扩建工程引起的地表变形较小,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不会加剧井田上方地表缺水。随着矿山的开采,采空区将扩大,若不采取防护措施有可能会造成地面塌陷、裂缝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但业主要定时核查矿区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建(构)筑物,如发现建筑物有拉裂等变形破坏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加固建构筑物或搬迁等措施,确保矿区内人们有一个安稳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煤矿开采工程中,产生的矸石尽量回填至采空区,运出部分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在回采过程中,要求做到及时支护,及时回柱放顶,及时充填。爆破时采用微差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地质结构的影响;在采掘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采取留设保安煤柱、防水煤柱、注浆堵水、疏放等措施,做好采空区回填工作,可避免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滑坡等不良地质灾害和地表缺水、地下突水等事故。
      井田内地表受采动影响可能产生裂缝、滑坡、塌方等不良现象,将加剧水土流失。业主要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林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林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地面工程避开雨季进行挖方作业,及时采取护坡措施,加强矿区绿化。
(2)废水
废水主要为井下废水、场地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生化池处理,井下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井下降尘、地面除尘或绿化,多余部分废水均实现达标排放。矿井在生产生活中将贯彻“一水多用”的原则,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效率。
(3)废气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场地的生产性粉尘和生活用煤产生的燃煤废气。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工业场地设喷水系统,煤炭、矸石装卸过程中注意洒水防尘;加强对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场地绿化建议采用景观效果好、适宜当地生长的乔木、灌木或观赏性植物。
(4)噪声
声环境:扩建工程产生噪声为的风机、空压机、载重汽车和装载机等。产生噪声的各种设备位于厂房或井下硐室内,在设计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减振垫以消除噪声污染。
(5)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扩建后开采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及生产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生产过程中的矸石部分回填后,煤矸石外运至砖厂用作砖原料,掘井矸石用于回填工业广场或维修公路;生活垃圾送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项目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隆昌县永达煤矿(二井)扩建工程可促进隆昌县经济的发展,矿井的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煤炭工业总体发展规划一致,符合煤炭开采有关政策规定。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在扩建过程中,建设单位在认真采取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现象,基本能实现“合理开发资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区域环境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矿扩建工程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起止时限:2010年6月18日~2010年6月28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单位:四川省隆昌永达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总  18990595036
评价机构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13541345686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上表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四川省隆昌永达矿业有限公司)、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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