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肇源(省界)至松原(解放)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肇源(省界)至松原(解放)段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简介:拟建项目起于黑龙江省肇源县肇源港西,并行大广高速松花江大桥跨越松花江,在风华镇东侧绕行,与G203相接,在大广高速东侧沿G203向南,经大洼镇东,向南接既有国道G503(现状S301)线,至路线终点,路线全长37.900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吉林省交通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汇众益环科技开发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547号 联系电话:0431–85954783 传真:0431-8593936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详细的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2)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3)对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清洁生产措施建议;(4)进行总量控制分析;(5)分析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8)进行公众参与;(9)提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及反馈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在环评过程中将在网上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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