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红墩子矿区 红二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红墩子矿区红二煤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开展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已委托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公司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评价单位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本次公众参与调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红墩子矿区红二煤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红墩子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374号)文件,红墩子矿区红二煤矿建设规模为2.4Mt/a。 本矿采用全立井开拓方式,主、副、风井位于同一工业场地。4号煤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5号煤采用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矿井工业场地内设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区,不设居住区。主要环保设施包括:锅炉房、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等。本矿原煤依托红一煤矿洗煤厂洗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0951-66652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029-878790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掌握评价区的环境特征,了解建设项目的工艺、污染物产污特点等;通过工程分析了解项目施工期和建成运营后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处理方法,根据环境特征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提出避免或减少对环境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为政府环境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1)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致电等。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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