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长荣造船厂金属干货船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装载500-4000吨金属干货船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规模:年制造20条金属干货船 建设地点:江都市邵伯镇梁庄村兴桥组 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都市长荣造船厂 联系人:葛长荣 电话:13056390958 地址:江都市邵伯镇梁庄村兴桥组长荣造船厂 邮政编码:22526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话:0514—85550268
传真:0514—85550268 Email:myhit2002168@163.com 地址:扬州市金马大厦1-713室 邮政编码:225000 联系人:马英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次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 五、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项目;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较关注本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发表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