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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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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光 发表于 2010-6-2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中水淮河安徽通润置业有限公司淮委合肥水利

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天津大学成了《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淮委合肥水利科研基地居住区项目选址于合肥市滨湖新区,项目东侧为建设用地,南临云谷路,西临西藏路,北临武汉路,工程总用地面积60000m2,工程总建筑面积200402m2,总投资60000万元

2、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经沉淀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商业污水和停车场冲洗废水等,生活及商业污水经项目区内化粪池预处理汇同沉砂隔油后的停车场冲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塘西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塘西河;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来自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排风兼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小区内噪声主要来自于配电房、水泵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后,对小区声环境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根据市容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送至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合肥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总体思路: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本次评价将在详细分析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放情况,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论证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监控管理措施。对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符合性,选址与区域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进行了论证;从项目实施后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并根据公众参与的结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你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您希望采取什么措施缓解环境污染较为合适(针对营运期)?

6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共媒体上公开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初步结论10日基础上,以发放公众调查表为主要方式调查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并在报告书中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

五、环评简本索取方式

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索要本项目环评简本。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水淮河安徽通润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5523783

七、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天津大学

联系电话:0551-4218065

E-Mail:xiaoguangei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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