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2010年6月24~7月8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环保局和审批部门致电或致函告知,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璧山县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璧山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是璧山县2010年廉租房建设项目的一个项目,该工程用地位于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泉二社,总用地面积57599.11m2,新建建筑面积123971.07m2,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20364.34㎡,大圆祥用地建筑面积4727.68㎡。共建设23栋住宅,项目建成后可居住2536(包括大圆祥用地60套)户,居住人口6340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璧山县壁城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人:徐白丽 联系电话:023-4142206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国资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13楼 邮编:400013 电话:023-86589986 联系人:刘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地区环境特征、工程特征及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评价工作设以下专题:总论、工程分析、建设地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保投资及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最后给出项目在环境上是否可行的结论。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建设内容的相关资料,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调查、了解周边环境、资料收集,根据有关资料评价单位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排现状环境监测→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与调查→调查、了解周边环境的详细资料,分析周边环境是否会对本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类比、计算本项目施工期、使用期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浓度、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并对应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建议。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重庆市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报评估中心→评估中心给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报告、环评报告书由项目所在区环境保护局出具预审意见→将评估报告、环评报告书、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建设单位的申报函送重庆市行政审批大厅审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8日。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