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希望•水岸春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已委托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希望•水岸春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部,南靠北二环路、东临丰州路、北依十四纬路、西靠展览馆东路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概要:建设用地面积13.399万m2,总建筑面积为36.956万m2,容积率1.83,建筑密度25%,绿地面积46897m2,绿地率35%。主要建设内容为22栋4~6层住宅楼,18栋12~18层公寓和10栋沿街商业,项目共设置有停车位1834个,小区内总户数2964户,其中住宅1834户,约5135人。项目总投资约8.9亿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为:①施工期的施工噪声、拆迁和施工扬尘、渣土、废水等;②入住期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内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的污染随着工程的结束而消失,在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其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产噪设备室内设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合肥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部,南靠北二环路、东临丰州路、北依十四纬路、西靠展览馆东路,属规划中居住用地。建设项目位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服务范围内,且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已得到呼和浩特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景观改善和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因此,此项目选址合理,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相符性较好;拟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水、气污染物、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出发,该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1)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刘工。 联系电话:13810736125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内蒙古希望阳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3、电子信箱:环评单位邮箱:hujl1979@163.com 七、保留时间:10个工作日。 八、报告书简本可通过Email或电话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