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对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
2.项目概况
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海口市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该项目通过利用从海南省澄迈县及其周边市县收集的市政、农业和畜禽业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生产车用沼气和有机肥。车用沼气作为清洁生物质燃气供给海口市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项目产生的沼渣和沼液作为优质有机肥反哺当地种植业。项目占地面积30亩,总投资10974.35万元人民币。该项目的建成将实现废物处置与清洁能源生产、利用的有机结合,促进海口市和澄迈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极大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低碳经济示范区、“无疫区”的建设。
3.简要影响分析
本项目虽为环境保护项目,但在治理同时,也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设计采取的措施有:
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类原料中产生的硫化氢、氨等恶臭物质,项目采取的措施包括:所有的预处理设施的气体均采用负压进行收集,并统一经过生物过滤除臭装置进行除臭,达到排放标准后外排;种植对不良气体(主要指H2S)吸收能力强的树种,起到屏障隔离和吸收作用。
噪声:主要来源于电动机、固液分离机及各种泵类。经隔声、减震、绿化处理后大大消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液:发酵产生的沼液,设计处理方式为资源化利用,将其转化为液体有机肥料,作为本项目的副产品,销往周边的农林种植园区。
废渣:发酵产生的沼渣具有较高的肥效,设计将对沼渣进行处理加工成为生物有机肥,作为本项目的副产品,销往周边的农林种植园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海口试海甸岛和平大道36号海岛春天大厦4G房
3.联系人:陈伟文
4.电话:13907565477
5.Email:chenww@shenzhouen.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国环评甲1051号)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邮编:100044
3.联系人:朱素贤
4.电话:0791-8522696
5.传真:0791-8556902
6.Email:nikoxian@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海南省海口市生物质燃气清洁公交系统(澄迈沼气工厂)项目建设的意见;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
5.项目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6.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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