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ianzhiluo 于 2010-7-7 15:42 编辑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宜宾市李家沱船厂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 宜宾市李家沱船厂于2010年1月成立,并于2010年3月取得《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书》。2010年6月,经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50210060303】0046号),允许宜宾市李家沱船厂在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盐坪村李家沱建船厂码头、造船场地、临时办公室,计划用地15亩。年产4500t以下的散货船、自卸船、采石船10艘。 建设单位:宜宾市李家沱船厂建设工程 评价单位:国家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主管部门:宜宾市翠屏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投资:204万,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 占地面积:陆地占地15亩 行业类别与代码:金属船舶制造
C3751
年产值:年造船10艘(4.5万吨),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70人,年有效工作为260天,每天工作8小时。 现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联系人:胡增辉 电话:18989206735 E-mail:ephp_111@126.com
201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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