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县佳华熔炼石英厂废旧塑料加工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星子县佳华熔炼石英厂委托,我所为其编制了《星子县佳华熔炼石英厂废旧塑料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星子县佳华熔炼石英厂废旧塑料加工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星子县华林镇花桥村 4、建设单位:星子县佳华熔炼石英厂 5、占地面积:4666.7m2
6、总建筑面积:2100m2 7、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8、建设规模:年产塑料粒子6000吨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塑料清洗废水、冷却水、除尘废水和员工生活用水。塑料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直接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除尘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煤烟气和熔融废气。燃煤废气经水膜湿式除尘脱硫器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级标准要求;熔融废气经鼓风机鼓入燃煤室中经过高温分解后与燃煤烟气一起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通过对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能够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拉丝边角料回收后回用于生产;煤渣外售给制砖厂制砖;清洗产生不可利用物质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若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治理对策建议和要求实施,保证项目的“三同时”,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
式: 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
间: 2010.6.29~2010.7.8 六、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电话:15270268869
联系人: 皮武平 邮箱:piwuping0316@126.com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