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000t/aR600a环保制冷剂 项目和30000t/a石脑油精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委托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充分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建于濮阳市范县濮王工业园区振兴大道,总投资3000万元。 年生产aR600a环保制冷剂5000t,30000t石脑油精分产品。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在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应该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其它工地的经验来看,只要做好以下建议措施,是可以把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投入营运后废水排放量为2.4m3/d,经厂区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地埋式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净化处理后用于循环冷却水,不外排。本项目队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周围大气影响的废气主要锅炉废气。企业拟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石灰水喷淋”装置处理燃煤废气,类比同类型除尘设施,燃煤废气经过此装置的处理后,烟尘除尘效率可达到90%,脱硫率60%。经此处理后,锅炉废气能够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泵类、压缩机等,噪声级在80-95dB(A)之间,工程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较强的噪声源采取封闭隔声或消声措施,噪声源强可降至60-80 dB(A)之间。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正常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废渣、生活垃圾等。除尘废渣送往垃圾填埋场或制砖,生活固废主要为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废水、噪声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栏目下载《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000t/aR600a环保制冷剂项目和30000t/a石脑油精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查阅;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名称: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址:新乡市高村路137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方式:13592413417 濮阳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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