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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再生包装纸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再生包装纸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工业园B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45万吨再生包装纸工程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项目地址: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工业园B区; (4)建设单位:重庆市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 (5)投资:根据项目“可研”,总投资65042.53万元。 (6)项目组成:拟建项目由生产车间(制浆、造纸车间)、辅助生产车间(供水站、废水处理站、综合仓库及废纸堆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热电站等)及厂前区等设施组成。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弘刚 联系地址: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77781052 邮编:408534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2.联系人:肖骏 电话:023-67634077; 传真:023-67634077;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编: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3、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此次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将公告发布于专业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环境影响;(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武隆县灵烽纸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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