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unfeng 于 2010-9-30 10:47 编辑
《高安中陆运专用汽车制造厂 年产1万台专用汽车及货车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告知信息(第一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高安中陆运专用汽车制造厂年产1万台专用汽车及货车挂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万台专用汽车及货车挂车项目 项目概要:高安中陆运专用汽车制造厂年产1万台专用汽车及货车挂车项目拟建在高安市祥符镇祥符村,工程占地面积20万m2,项目定员248人,年工作天数300日,涂装和焊装车间两班制,其余车间一班制,平均每班8小时,生产规模为专用汽车挂车3000台;通用货车挂车4000台;其他挂车3000台。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安中陆运专用汽车制造厂 建设地点:高安市祥符镇祥符村 联系电话:13907950869 联系人:周龙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2182618 联系人:石勇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6月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