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机制炭就是利用机械设备,将各类木头的废碎末(来源:木器厂,松木、榆木、杉木等),经过烘干、挤压成型、碳化的工艺过程,做成棒状的木炭。机制炭与普通树炭相比,具有机械强度好、含碳量高、发热量大、灰分小、燃烧时间长(一般为普通树炭的2~4倍),且具有无烟无味等特性。广泛用于工业、农业、饲料业、餐饮业等。
鉴于机制炭如此广阔的市场前景,包头市鑫隆木炭厂投资60万元,在包头市青山区王老大村,建设年产50吨木炭项目,该项目原料为木锯末,销路为工业、民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包头市鑫隆木炭厂的委托,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呈请审查。
2 编制依据
2.1 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环保部,2015.6.1;
《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2003.8.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3.27;
2.2 导则与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3 建设项目概况
3.1 地理位置与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址位于包头市青山区王老大村,总占地面积1230m2,为租用的荒地,项目东、西、北侧均为空地,南侧为保温材料厂。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
3.2 项目组成
本项目区总建筑面积530m2,包括生产车间(车间内包括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机制生产线)、炭化室、办公区,本项目组成见表1。
3.3 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
本项目以碎锯末为原料生产木炭,年产50 t木炭(包括:50%生物质颗粒、50%炭棒)。
表1 本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 |
| | 项目区西侧设1个320m2全封闭生产车间,包括机制生产线、烘干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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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水由青山区给水管网供给,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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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厂区东南角,设1个50m2办公及区,供职工日常办公、休息使用。 |
| | 生产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炭化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由除烟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物料装卸过程全封闭,全封闭原料场,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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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所用原料为木锯末、水,木锯末、秸秆为生产原料,水为除尘除烟系统使用,其原材料及资能源用量见表2。
表2 本项目原材料及资能源用量表
5 生产设备情况
本项目生产主要设备情况见表3。
表3 本项目主要设备表
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
本项目生产劳动定员为6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240天,冬季不生产。
7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体布置包括生产车间(车间内包括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机制生产线)、炭化室、办公区,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8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中项目:木质复合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9 选址合理性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青山区王老大村,为租用的荒地,具体见附件2,同时项目周边已经形成一定的工业环境,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