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慈利县城市道路改造(滨河路贯通及高速公路南辅道、迎宾路、古城北路)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要 慈利县城市道路改造项目含滨河路贯通、高速公路南辅道、迎宾路和古城北路,总投资13214万元。滨河路西起老汽车西站北侧在建的白云滨河路,东连慈利县中医院北已建的滨河路,全长1600m,设计速度为20km/h,路宽10~24m,用地面积17084m2。高速公路南辅道东南起零阳大道,北接在建的双安滨河路,全长1900m,设计速度为40km/h,路宽23m,用地面积4.5公顷。古城北路南起古城中路(新华书店),北至城关电站大桥路口,全长385.1m,规划道路总宽度24m,拟征地9151.1m2,设计速度为40km/h,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10370m2。迎宾路东起工业园大道,南接零阳路,全长1517.675m,扣除与军民路共线路段后,建设长度为1198m,设计路基宽38m,设计速度为40km/h,下穿高速公路段限速 20km/h,用地面积48471.8m2,涉及拆迁房屋2058m2。项目所有道路拟于2016年12月底竣工。 二、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减轻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方拟采用低噪设备、先进基础施工工艺、设置隔声屏障、及时洒水抑尘、给产尘物料覆盖帆布、及时清运垃圾,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车轮、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回用降尘和洒水,不外排。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等有效处理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通过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雨水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建设无明显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下阶段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项目区现有的主要污染因素; (3)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 (4)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王主任15074482211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龚女士,0731-84227890,邮箱:gsh82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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