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狮山中心公园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狮山镇狮山中心公园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0.7.12~2010.7.23) 1建设工程概况 狮山镇狮山中心公园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一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48296.52 m2,项目总投资500 万元。采用混凝土路面,道路总长3100m,设计车速为5km/h,两侧双向为1车道。本项目拟建于2010年3月投产,全线计划工期120天。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在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生态影响、施工噪声、建筑固体废物、废水、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等。因施工期不长,随着工程结束,上述影响立即消失;工程运营后的主要环境污染有汽车尾气、交通噪声等。本工程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或广东省气候中心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0年7月12日至7月23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政府机关大园内
联 系 人:陈庆新(0757-86688855) 电子邮箱:chennlxs@163.com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国环评证乙字第2804号) 地
址:广州市东山区福今路6号大院气象大楼
联 系 人:吴主任(020-87675773) 电子邮箱:fzjz@grmc.gov.cn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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