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石头坑石场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示 受罗定市忠豪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石头坑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环保局(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1、项目简介: 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石头坑,属罗定市榃滨镇管辖。矿区占地面积0.091k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25'19″,北纬22°48'24″,设计开采花岗岩规模为10万m3/a,矿山服务年限为10年。 2、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石头坑石场涉及的主要环境影响局限罗定市榃滨镇,涉及的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固废、生态环境等方面。 (1)地表水影响:该项目纳污水体为鸦卓斗河,地表水影响指矿区地表径流雨水、生活污水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大气影响:大气影响是指矿区作业产生的扬尘、堆排土场产生的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3)噪声影响:噪声影响主要指项目运行期车辆噪声、采矿设备作业噪声及开炸矿山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是指项目内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堆排土场和生活垃圾,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是指本项目开采过程及矿区退役后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的影响。 3、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1)本项目通过集气罩收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经抽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对于无组织排放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夜间清运及覆盖遮风布等措施将影响降至最小; (2)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矿区径流雨水经排自建洪沟和沉砂池二级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二级生化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有关部门处理,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噪声经减震措施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徐工
电话:
020-84436496
传真:020-84436501
邮编:510240
E-mail:bigtooth2005@126.com
地址:
广州市江南大道中108号B座610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石头坑石场项目环评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众参与自2010年7月13日起至2010年7月22日止。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罗定市忠豪矿业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