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循环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汽车拆解及发动机再制造项目
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汽车电器电子及家用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距一汽一号门约 10km,厂区东侧为空地,南邻乙八路,西邻大众街,北侧为捷达大路。
4、建设单位: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5、占地面积:5.83hm2
6、项目投资:23078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水:清洗废水送长春一汽集团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发动机实验过程中的汽车尾气通过尾气经管道式消音器或消音坑后进入SFJQ湿式陶瓷波纹填料工业废气净化器处理后,风管引至室外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抛丸粉尘由单机除尘器处理后车间空气达标,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建成后高噪声设备有抛丸机、压缩机、风机、水泵等设备生产作业时均会产生噪声,拟通过各种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包括购买低噪音高性能产品、车间合理布局以及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4)固体废物:产生的金属废屑等全部由长春一汽集团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利用、废机油送一汽油脂厂再生利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空调介质及安全气囊的回收和处理是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运至城市指定垃圾场。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若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治理对策建议和要求实施,保证项目的“三同时”,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也符合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
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
间:2010.7. 17~2010.7.30
六、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田卫
电话:0431-85542268
13843019933
邮箱:tw5542268@163.com
二0一0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