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物流中心项目网上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兴红路2088号罗邦药业现址院内;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900.9万元,流动资金241.5万元,银行利息57.6万元。
建设内容:拟建两座仓库,用于成品医药(以中药为主)储存,不储存易燃及具有毒性、腐蚀性和其它危险性的药品。总建筑面积3669m2。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拆迁、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①地表水环境: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可通过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汇入条子河。
②大气环境:本项目不设食堂,不新建燃煤、燃油锅炉,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场地内汽车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THC)。拟建项目投入运营后,物流高峰期厂区内车辆不超过16辆且多处于停运状态,汽车尾气产生量很小,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运输频次,并进行厂区绿化以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③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及货物搬运噪声,噪声值不高,且具有不连续及偶发性。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货物搬运轻拿轻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弃物:一般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危险废物过期药品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由国发[2005]40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可知,本项目医药物流中心属于鼓励类中其它服务业第1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4、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罗邦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兴红路2088号
联系人:卢玉新 联系电话:13804466997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7、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