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磐石市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规模:填埋场设计处理规模250t/d,设计库容105.4×104m3,使用年限10年,采用卫生填埋工艺。 建设地点:磐石市西南方,宝山乡河口屯西侧自然沟,距市中心3.8km。 建设内容及投资:填埋场2009年9月完成竣工,10月份正式开始运营,至今已运行5年零8个月,现状库区内已填埋垃圾60.33万m3。由于施工及后期运营管理不善,导致填埋场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防渗材料老化破损,导致渗沥液无法截流在防渗层内,渗沥液的下渗将对该区域内地下水造成污染; 2.部分垃圾坝内边坡较陡,达不到坝体稳定要求,需要加固,该段长120m; 3.部分道路路面破损,需修复;4.渗沥液收集管材质不满足要求,需更换。改造内容:1.对已填埋的垃圾进行倒运,清理出防渗工程作业面,并将垃圾倒运回防渗改造完成的填埋区; 2.清除原有渗沥液导流系统的碎石及渗沥液导流管,并重做渗沥液收集导流系统; 3.清除原有的防渗材料,并按规范要求重做防渗系统; 4.修复已塌陷的道路及被破坏的部分垃圾坝;5.对渗沥液处理设备进行调试和部分设备更换。本次改造总投资为1794.68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渗滤液、洗车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气:填埋气由全场布置的竖向导渗排气井收集,用于疏导填埋场产生的气体。防止甲烷气体浓度过高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为防止轻质垃圾在风较大时飞散造成二次污染,应采用随填随压、覆土等措施,作业面、道路及取土场经常进行洒水防尘等。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生产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报纸和环评爱好者网站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磐石市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1512****9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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