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3月18日起实行)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衡山县东湖镇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高岭土、钾长石开采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衡山县东湖镇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高岭土、钾长石开采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衡山县东湖镇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山县东湖镇永明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开采高岭土、钾长石5万吨,开采年限6.4年。 占地面积:矿区占地面积94400m2 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208万元 建设内容:露天开采工程主要包括矿区露天采场、作业台阶、临时产品堆场、临时废土石堆场,地下开采工程主要包括地下采矿工程、工业广场等;每个开采区配套建设矿山公路、排水沟渠等,露天采场和地下采场公用办公综合楼、排土场、配电室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 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期间在采石场凿岩、铲装、砂石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石堆场的扬尘等,如果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响当地空气环境质量。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洒水降尘,可使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全矿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送周围农民做农家肥。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采石场使用设备的噪声,噪声级较高,可在85~110dB(A),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附近居民区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石废渣及生活垃圾,采石废渣拟堆存于废石堆场,服务期满后封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合理规划用地;废石堆场堆满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对采场周边和道路的绿化措施。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意见范围: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请在公告日后3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衡山县东湖镇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18179519828 2、环评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宁海路22号 联系 人:孙靖 联系电话:13645164559 3、环境管理单位:衡阳市环境保护局自然保护科 联系人:石啓好 联系电话:0734-2892837
南京师范大学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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