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瓮福隆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吉林瓮福隆源永吉生态农业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恒成号村,拟建区域现状为一般耕地,其南侧隔302国道为一般耕地,西侧、东侧、北侧均为一般耕地。本项目占地面积3130000 m2,总建筑面积102659 m2,主要产品为有机水稻、黄瓜、西红柿、草莓等绿色农产品。同时配套建设稻谷米业加工储存、农业信息服务中心、产学研示范基地、水稻文化展示管等综合水稻产业、文化、观光、服务功能区。
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垃圾等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经采取相应缓解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其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1)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排入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定期清掏堆肥后用作有机肥,对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2)环境空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热风炉及锅炉烟气、烘干粉尘、大米加工粉尘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大米加工区机械设备噪声和水泵风机等噪声,经治理后区域声环境满足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于职工生活垃圾、稻米加工过程产生的稻壳、稻糠、米粞、石子等杂质、锅炉废渣、有机肥和植物保护液营养调节剂包装以及大米包装袋等,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三、评价结论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保单位联系,获取报告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2)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期间按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网上发表留言:spepi@163.com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郭先生 043181927658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陈女士 1340430391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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