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9日。环评处。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郑州鸿兴置业有限公司C02地块(方圆经纬锦园)项目 | | | 项目拟投资25450万元,拟建总建筑面积50900m2,绿地面积3000m2,容积率3.98,绿地率32%。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 | 1、施工期 1.1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工程拟采取建设施工围墙、堆场加盖篷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 1.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等会产生非稳态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5dB(A)~95dB(A)之间,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并且施工严格按照郑州市规定的建筑施工时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1.3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均排入简易化粪池内,经处理后用于地块周边绿化带的灌溉; 1.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50.9t/a)和施工渣土(4.974万m3)。建筑垃圾和渣土全部运往郑州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1.5施工期产生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评价建议采取拦挡、植被恢复、弃土回填、路面硬化等措施,将生态影响降到做小。 2、营运期 2.1废水主要为小区居民以及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拟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根据类比调查,经处理后的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郑州市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2.2居民在日常烹饪时会产生少量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式排油烟道引至各楼楼顶高空排放。 小区设有停车位302个,汽车进出停车场及在停车场内行驶时,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X等,地下停车场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外排,能够及时的得到有效的扩散稀释,不会被人体大量吸入而影响人体健康。 2.3该项目将配电设施、风机以及泵房配套的水泵等设备均设置在地下室内,采取室内安装、设置减震基础等隔声减震措施后,噪声可降低20dB(A)左右,确保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a类标准要求。 2.4 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往郑州市政府部门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符合环保、卫生要求。 2.5 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在临路侧建筑物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的情况下,噪声可得到进一步的消减,不会对本项目产生不良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566302 传真:0371-38566313 通讯地址:郑州市桐柏路177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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