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东出口道路改造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东出口道路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永靖县老城区东出口 (4)项目性质:改扩建 (5)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县城老城区东出口区域,永靖县东出口道路改造工程包括川北路改造段、龙汇路、川中路改造段、古城路延伸段四条道路,道路工程总长为627.38米,其中川北路改造段长170m、龙汇路长160.482m、川中路改造段长136.9m、古城路延伸段长160m。川北路改造段红线宽度12m~17m,龙汇路红线宽度22m,川中路改造段红线宽度18m、古城路延伸段红线宽度为8.5m~18m。 (6)工程投资:投资估算为985.27万元。 (7)建设期:6个月,2015年6月底~2015年12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噪声: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行驶噪声等;②生态破坏:施工过程开挖土方等破坏植被及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③废气:施工扬尘;④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含有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和石油类等;⑤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等;②生态影响:水土流失;③废气:机动车尾气等;④废水:主要是降雨时产生的初期雨水和道路事故性废水;⑤固体废物:包括汽车运输过程中洒落在公路上的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等敏感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②生态破坏:文明施工,减少施工过程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 ③扬尘:采取洒水围闭等方式控制施工各个过程产生的扬尘。 ④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设置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散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⑤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不能随意堆放,并尽快分别运送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机动车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改性沥青路面以及营造良好的绿化带以降低机动车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②生态影响:做好道路绿化等生态补偿以及稳定路基等减轻水土流失的措施。 ③机动车尾气:通过绿化建设,优化交通疏导,以及社会化的、宏观的机动车管理措施,如加强机动车的检修与维修、推行各类尾气净化装置等等。 ④固体废物:洒落固废和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不能就地焚烧处理。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公示期为10天。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7793002163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军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联系电话:(0931)8682863、13893388867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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