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招聘公告 一、单位介绍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是直属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我院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 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国际和我国先进生态团队为标杆,紧密结合深圳和珠三角实际,大胆探索国际国内生态学理论前沿,努力培养国际国内一流的生态学人才,努力打造成国内一流、深圳市乃至珠三角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生态研究团队之一,积极推动深圳市和我国人居环境建设。 近年来,该所发展迅速,目前的人才配置无法满足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为进一步推动深圳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深圳生态质量,现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生态科研人员7名。 二、拟招聘的岗位及其要求 1、岗位与人员需求 土壤环境研究与管理岗位1人,环境管理岗位5人,规划与研究岗位1人。 2、招聘要求 (1)土壤研究与管理岗位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土壤学专业或环境科学专业土壤研究方向,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土壤环境研究与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环境管理岗位 要求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地理学、环境规划、环境政策专业,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生态学研究岗位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地理学、生态学或环境规划等相关专业,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独立承担过宏观生态学研究、流域规划、生态规划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二)综合能力要求 综合能力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分批安排面试和笔试,择优录取。 (三)体检 综合能力考试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试用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期为2个月。从应聘者的工作作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际关系、特长发挥等多方面考察应聘者是否适合我院的科研工作。 (五)聘用 根据体检、实习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备案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到招聘邮箱地址,经筛选合格者,我院将通知其面试和体检。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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