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垌城中村改造项目E-04-01地块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民祥置业有限公司闫垌城中村改造项目E-04-01地块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闫垌城中村改造项目E-04-01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民祥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 河南民祥置业有限公司闫垌城中村改造项目E-04-01地块项目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南、后河路东,土地使用权面积6399.14m2,容积率4.699,绿地面积1280.47m2,绿地率20.01%。拟建总建筑面积42070.69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70.69m2,地下建筑面积12000m2。地上建筑包括商业建筑11690.69 m2,办公建筑18380m2。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排入航海路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航海路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经采取覆网防尘、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经绿化带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在保障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布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通过相应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部分用于项目内道路铺设,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商业活动、商业写字楼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造型优美的垃圾回收箱,实行垃圾减量化、袋装化,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联系方式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0371-68566302 公示期10个工作日,欢迎来电提供意见。 |